题目内容:
2008年5月,郑某与甲私营企业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5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若考核不合格则试用期需再延长5个月。郑某同意了这一规定。5个月的试用期满后,郑某通过了考核,成为甲企业的正式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郑某与甲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劳动合同有效,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 B. 该劳动合同绝对无效,双方对试用期限的约定不合法
C. 该劳动合同有效,郑某最后只履行了5个月的试用期,符合法律要求
D. 该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对试用期的约定无效不影响其他约定的效力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