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根据材料回答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1年第一季度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500件,单位售价7.5万元(不含增值税);乙公司应于3月10日前付款,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甲公司给予价格折让。A产品单位成本6万元。甲公司于2011年1月1日发出A产品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A产品首次投放市场,甲公司无法估计退货的可能性。3月8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来函。来函提出,所购A产品外观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在销售价格上给予10%的折让。甲公司同意了乙公司提出的折让要求。3月10日,甲公司收到了全部货款。假定销售折让实际发生时可冲减增值税额。
(2)3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销售B产品一批,按价目表上标明的价格计算,其不含增值税额的售价总额为1000万元,实际成本为600万元。因属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给予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鼓励丙公司及早付清货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3月10日,甲公司收到该笔销售的价款。(假定计算现金折扣时考虑增值税)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题。下列经济业务或事项,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的有( )。 A.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C.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非日后事项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D.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如果企业根据以往的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回可能性并确认与退货相关负债的,通常应在商品发出时确认收入。如果企业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通常应在售出的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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