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15分)【历史——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材料一: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所谓权力。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摘自法国《人权宣言》
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犬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使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法院依法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可决弹劾之。
——摘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1)根据材料一,《人权宣言》反映了启蒙思想家的哪些主张?(8分)与其相比,《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还体现了什么原则?(2分)
(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被称为近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谈谈你对此观点的理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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