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增值税率为17%。2005年4月1日,丁公司与丙公司签订协议,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商品的账面实际成本为90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10万元,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10%。协议规定,丁公司应在9月20日将所售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20万元(不含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丁公司回购该批商品时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90 B.100
C.118.3
D.101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