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高档手表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年6月的经营情况如下:
(1)从国外进口一批M型高档手表,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800万元。
(2)购进生产用手表礼盒,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8万元;支付其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6万元,该批手表礼盒由于质量不达标被依法没收。
(3)委托加工N型高档手表,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96万元。
(4)购进生产用表盘,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3万元。
(5)销售自产Z型高档手表,取得含增值税价款600万
分类:注册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