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二、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活动范围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 |
执业 活动 范围 |
1.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 估; 2.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培训; 3.消防设旋检测与维护; 4.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火灾事故技术分析; 6.公安部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 术工作 |
1.除100m(含)以上公共建筑、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 的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2.除250m(含)以上高层公共建筑、大型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外的消防安全管理; 3.单体建筑面积40 000m2及以下建筑的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 4.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 5.省级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技术工作 |
违法行为 | 处罚种类及幅度 |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 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的 |
原许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撤销其资质,并处 二万元以上二三万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 得再次申请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取得资质,擅自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2.资质被依法注销,继续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3.冒用其他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义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
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2.不再符合资质条件,经责令限期改正未改正或者在改正期间继续从事相应社 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3.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 4.所属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执业的; 5.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6.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的 |
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对有违法行为第4项行为的注册消防工程师,处 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设立技术负责人、明确项目负责人的; 2.开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签名、盖章的; 3.承接业务未依法与委托人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的; 4.未备案注册消防T程师变化情况或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目录、出具的书面结 论文件的; 5.未申请办理变更手续的; 6.未建立和保管消防技术服务档案的; 7.未公示资质证书、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等事项的 |
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 注意:出具虚假文件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故意提供与事实不符的相关证明文件 的行为,包括伪造证明文件及出具形式合法而内容虚假的文件 |
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 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 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公安机关消 防机构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证书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失实文件,造成重大损失的 注意:出具失实文件指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由于疏忽大意、严重不负责任等原 因,导致所出具的证明文件,在内容上存在不符合实际的错误 |
由原许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 销相应资质证书 |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维修、保养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的; 2.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 |
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未按规定在经其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 醒目位置或者灭火器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的 |
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有违反《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的行为,给他人 造成损失的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经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发生火灾时未 发挥应有作用,导致伤亡、损失扩大的 |
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