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题:剧作家张强与好友王立共同创作完成了电影剧本《李自成》,尚未发表,王立便作为访问学者远赴美国。张强未征求王立的意见,自筹资金数百万元担任制片人,聘请了导演、摄影、演员等有关人员组成摄制组,将该剧本摄制成电影。电影后期制作阶段,张强与著名音乐人万山签订了合同,由后者负责创作影片的所有电影音乐。万山在完成创作后不久,不幸遭遇车祸身亡,继承人为其妻方净。如果王立得知张强将剧本拍摄成了电影,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他可以主张的权利有( )
A.享有电影《李自成》的著作权 B.在电影中作为编剧之一署名
C.获得合理的报酬
D.要求张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并赔礼道歉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