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机械的生产制造,2016年发生以下业务: (1)签订钢材采购合同一份,采购金额8000万元;签订以货换货合同一份,用库存的3000万元A型钢材换取对方相同金额的B型钢材;签订销售合同一份,销售金额15000万元。
(2)公司作为受托方签订甲、乙两份加工承揽合同,甲合同约定: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金额300万元),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金额20万元),受托方另收取加工费50万元;乙合同约定:由受托方提供主要材料(金额200万元)并收取加工费40万元。
(3)公司作为受托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技术开发金额共计1000万元,其中研究开发费用与报酬金额之比为3:1。
(4)公司作为承包方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一份,承包金额300万元,公司随后又将其中的100万元业务分包给另一单位,并签订相关合同。
(5)公司新增实收资本2000万元、资本公积500万元。
(6)公司启用其他账簿10本。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该公司业务(1)应缴纳的印花税。
(2)该公司业务(2)应缴纳的印花税。
(3)该公司业务(3)应缴纳的印花税。
(4)该公司业务(4)应缴纳的印花税。
(5)该公司业务(5)应缴纳的印花税。
(6)该公司业务(6)应缴纳的印花税。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