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4年,甲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兼董事王某认识了当地证券交易所的一位信息分析师李某,两人相见恨晚,立即成为好朋友,于是王某要求李某一起买卖证券,李某不从但答应提供证券交易信息。在李某的协助下,王某腰缠万贯。李某最终经不起金钱的诱惑,遂于王某利用其能得到的信息优势连续买卖,操纵甲公司证券交易价格和证券交易量从而导致甲公司亏损巨大。甲公司知情后随即撤换了王某,同时也没有进行任何披露。与此同时,甲公司的实际控股公司乙公司与丙公司合并,由此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但是甲公司没有为此作出任何行动。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不与王某一起买卖证券,但为王某提供证券交易信息属于什么行为?合法否?为什么?
(2)李某与王某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证券交易量属于证券法规定的什么行为?合法否?为什么?
(3)甲公司亏损巨大,知情真相后撤换王某而没有披露是否合法?为什么?
(4)甲公司对其实际控制人乙公司与丙公司的合并行为及后果没有任何反应是否合法?为什么?
(5)王某与李某是否应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