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A省某地区被该市政府列为粮食生产基地。2005年2月,该区农民毕某看到种植果树比种植粮食更赚钱,便将自己承包的2亩多责任水田改种果树。在种植果苗时,乡政府予以制止。毕某认为是在自己的责任田上种植果树,乡政府无权干涉。为与乡政府对抗,毕某于2005年3月放下责任水田不管,外出打工。2007年5月,乡政府单方面终止了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给毕某的责任水田。毕某不服,认为乡政府无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遂起诉到法院,要求乡政府返还其责任田并赔偿其经济损失。根据上面案情,请回答:
(1)本案毕某能否在自己的责任田上种植果树?理由是什么?
(2)本案中,乡政府是否有权单方面终止承包合同?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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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