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中国公民王某2009年取得以下收入:(1)1月20日,参加文艺演出取得收入20 000元;
(2)在A国出版图书取得稿酬250 000元,在B国参加演出取得收入10 000元,已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30 000元和1 500元。
(3)3月20日,取得足球彩票收入50 000元,当初通过民政部门向贫困地区捐赠30 000元。
(4)取得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3 000元,保险赔款25 000元。
(5)转让居住4年的私有住房,取得收入300 000元,该房的购入原值150 000元,发生合理费用为21 000元。
(6)2004年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2009年取得收入110 000元,营业成本51 000元,管理费用等允许扣除的费用30 000元。
要求:计算王某2009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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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