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分析题,10分] 某公司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以月为单位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同时该公司实行轮休制度。某周日,公司表示因其他职工病休,要求职工林某顶班。林某以周日本应轮到其休息且其已有安排为由,予以拒绝。事后,公司依公司规章制度,认定林某旷工,扣发当日工资及当月部分奖金。林某不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理由是;周日加班应与职工协商,职工有权拒绝,故自己并未违纪。仲裁调查查明,如果该日林某上班,该周的工工作间是40小时,该周的工作天数是7天。 问:该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