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根据下面资料,回答题 某省某市某区税务局认定:某投资基金(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仅在避税地或低税率地区注册,不从事制造、经销、管理等实质性经营活动,股权转让价主要取决于关联公司估值,股权受让方对外披露收购的实际标的为关联公司股权,税务机关有较充分的理由认定相关交易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属于以减少我国企业所得税为主要目的的安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47条的规定,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某市某区税务局于2013年11月作出《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该投资基金缴纳企业所得税人民币1亿余元。该投资基金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在作出复议维持决定后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撤销《税务事项通知书》,法院受理。请回答第145~147题。
有关某投资基金的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某投资基金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A.某投资基金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B.某投资基金不必申请复议,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B.某投资基金不必申请复议,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C.某投资基金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
C.某投资基金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
D.某投资基金委托代理人起诉时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证明材料
D.某投资基金委托代理人起诉时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证明材料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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