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本案中,被告对原告可以提出的抗辩理由有( )。
A.本合同无效,约定定金及违约金的条款均无效 B.原告向纱厂所承担的违约责任是其在订约时不可预见的
C.6万元违约金属于另一合同关系中的问题,原告不得要求被告为其向纱厂支付6万元违约金
D.原告与被告约定的定金数额的上限应为4.4万元,超过部分应作为预付款
E.合同未届履行划限,原告无权请求被告实际履行,也不能追究被告的违约责任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