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二)2007年6月6日,甲(某制药厂)与乙(某中医药科研所)签订了一份开发预防A182新型流感药物的委托合同,双方约定乙在合同生效后的9个月内将该防流感药物的生产方法及样品送交甲,如果相关药品通过临床试验并取得药检部门的生产许可,所衍生的专利权归甲所有,甲支付乙开发费用200万元。2008年9月,甲取得药物生产许可后。于2009年2月5日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国家专利局经审查,于2010年7月授予甲发明专利,随后甲与丙于2010年9月18 日签订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与2010年10月10日向国家专利局申请登记,经国家专利局审查于2010年11月10日予以记,并在同年的12月10日的专利专刊上予以公告。当丙实施该专利技术时,发现市场上已有此种装置出售,经调查系甲所为,遂要求甲停止销售并收回产品,甲解释其销售的产品为专利权转让前生产的药品,不同意收回。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问题。
甲乙双方如果未在合同中约定专利权归属的,则该药品制造方法的专利权申请人应为( )。 A. 甲
B. 乙
C. 甲和乙
D. 甲,但必须经乙同意并在申请书上写明发明人为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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