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王某经营着一家服装厂,且为某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李某的侄女婿。2005年至2006年,王某找到该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副局长岑某,给其2万元现金。希望通过岑某主管污水处理厂办公楼建设的便利条件,使个体户建筑商林某取得该建筑工程的水电改造工程,岑某收下钱但未有其他言语。从岑某办公室出来,王某即要求林某给其1万元的好处费,林某只好如数给付。但此后不久,岑某因其他的受贿行为被公安机关抓获,林某最终也未能如愿取得该工程。问题:(1)对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认定?
(2)对岑某收取2万元现金,但林某仍未获得相应工程的行为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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