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注:1)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上人平屋顶,其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1.50h和1.00h 2)甲、乙类厂房,甲、乙、丙类仓库内的防
火墙,其耐火极限应为4.00h
3)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4)一、二级耐火等级单层厂房(仓库)的柱,其耐火极限分别不应低于2.50h和2.00h
5)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全保护的一级耐火等级单、多层厂房(仓库)的屋顶承重构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6)除甲、乙类仓库和高层仓库外,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不应低于
0.50h。4层及4层以下的一、二级耐火等级丁、戊类地上厂房(仓库)的非承重外墙,当采用不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7)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内的房间隔墙,当采用难燃性墙体时,其耐火极限应提高0.25h:
8)二级耐火等级多层厂房和多层仓库内采用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的楼板,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75h:
9)一、二级耐火等级厂房(仓库)的屋面板应采用不燃材料。屋面防水层宜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当采用可燃防水材料且铺设在可燃、难燃保温材料上时,防水材
料或可燃、难燃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
10)建筑中的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和屋面板,当确需采用金属夹芯板材时,其芯材应为不燃材料,且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表有关规定:
11)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且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件的耐火极限;
12)除《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另有规定外,以木柱承重且墙体采用不燃材料的厂房(仓库),其耐火等级可按四级确定:
13)表中黑体字易为考点。八、有爆炸危险厂房和仓库的其他防爆措施
有爆炸危险厂房和仓库的其他防爆措施应符合下表要求。
有爆炸危险厂房和仓库的其他防爆措施
名称 | 具体措施 |
结构 防爆 |
1.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并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钢排架结构; 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生产部位,宜布置在单层厂房靠外墙的泄压设施或多层厂房顶层靠外墙的泄压设簏附近; 3.有爆炸危险的设备宜避开厂房的粱、柱等主要承重构件布置 |
构造 防爆 |
】.有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楼梯问、室外楼梯或与相邻区域连通处,应设置门斗(门斗可缓冲爆炸冲击波的作用,降低爆炸对 疏散楼梯间等的影响;此外,门斗还可以限制爆炸性可燃气体、可燃蒸气混合物的扩散)等防护措施;门斗的隔墙应为耐 火极限不应低于2.OOh的防火隔墙,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应与楼梯间的门错位设置; 2.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宜采用轻质屋面板作为泄压面积。顶棚应尽量乎整、无死角,厂房上 部空间应通风良好; 3.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和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②散发可燃粉尘、纤维的厂房,其内表面应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扫; ⑧厂房内不宜设置地沟,必须设置时,其盖板应严密,地沟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粉尘、纤维在地沟积聚的有 效措施,且应在与相邻厂房连通处采用防火材料密封; 4.使用和生产甲、乙类液体厂房,其管、沟不应与相邻厂房的管、沟相通,下水道应设置隔油设施; 5.甲、乙、丙类液体仓库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防止液体流散的基本做法有两种:一是在桶装仓库门洞处修筑漫坡, 一般高为l50~300ram;二是在仓库门口砌筑高度为150~300mrn的门坎,再在门坎两边填沙土形成漫坡,便于装卸)。遇湿 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仓库应采取防止水浸渍的措施(如使室内地面高出室外地面、仓库屋面严密遮盖,防止渗漏雨水, 装卸这类物品的仓库栈台有防雨水的遮挡等措施) |
通风 防爆 |
1.甲、乙类厂房内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丙类厂房内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在循环使用前应经净化处理, 并应使空气中的含尘浓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 2.为甲、乙类厂房服务的送风设备与排风设备应分别布置在不同通风机房内,且排风设备不应和其他房间的送、排风设备 布置在同一通风机房内; 3.当空气中含有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时,排风水平管全长应顺气流方向向上坡度敷设; 4.厂房内用于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隔墙; 5.甲、乙、丙类厂房内的送、排风管道宜分层设置。当水平或竖向送风管在进入生产车间处设置防火阀时,各层的水平或 竖向送风管可合用1个送风系统; 6.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危险物质的房间,其送、排风系统应采用防爆型的通风设备。当送风机布置在单独分隔的通风机 房内且送风干管上设置防止回流设施时,可采用普通型的通风设备; |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