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中国公民张某为境内甲公司技术人员,育有一读初中的女儿;张某是独生子,父母已年满60岁。2019年3月张某有关收支情况如下:
(1)工资15000元、季度奖金3000元。1-3月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2600元。1-2月累计工资29000元,累计工资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234元。
(2)为W公司提供业务指导,一次性劳务报酬收入2000元。
(3)出租一套住房,每月租金2200元,当月缴纳房产税44元。
(4)购买一台洗衣机,获赠价值278元的饮水机一台。
(5)购买一部手机,原价5999元,获得折扣399元,实际支付5600元。
(6)购买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200元。
(7)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1900元。
已知: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为5000元/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1000元/月,由张某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2000元/月。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张某的下列所得中,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获赠价值278元的一台饮水机
B.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200元
C.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1900元
D.购买手机获得的折扣399元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