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乙、丙三个自然人拟共同投资设立一家生产文具用品的有限责任公司,三人草拟的公司章程规定: (1)出资方式:甲,现金5万元;乙,劳务折价2万元;丙,机器设备3万元。
(2)出资期限:公司股东分两次出资,首次出资为现金5万元,由甲在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3日内缴清,第二次出资由乙、丙在首次出资后1年内缴清。
(3)组织机构:公司不设股东会,三人组成董事会行使股东会权力,乙和职工M任公司监事。
(4)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方式:三人按照平均原则分配利润、分担亏损。
(5)公司股份转让:公司股东不得向股东之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确需转让的,由公司购买,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事项。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三人的出资方式是否合法?为什么?
(2)甲、乙、丙三人的出资期限是否合法?为什么?
(3)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是否合法?为什么?
(4)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方式是否合法?为什么?
(5)公司股权转让的约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