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商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副食品批发、零售业务;2019年11月发生如下业务: (1)向枣农收购一批红枣,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30000元,该批红枣一部分用于销售、一部分无偿赠送关联企业、一部分用于职工个人消费; (2)销售烟酒商品取得含增值税价款409500元,另外销售食品袋含税收入2340元; (3)将自制一批糕点作为职工福利,成本7020元; (4)出租年初购入的店铺取得不含税租金50000元,支付招租费3000,管理人员工资10000元, 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13%,出租不动产增值税税率9%。成本利润率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4)甲商店出租店铺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是( )。
A.(50000-5000)×9% B.(50000-3000)×9% C. (50000-5000-3000)×9% D. 50000×9%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