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一:甲公司是一家成立于 90 年代初的手机制造商,目前为亚太地区的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商业、政府、大型机构和个人提供服务。2010 年到 201 1 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甲公司将其国外市场的业务缩小,进而转向中国市场,为稳固在中国市场的份额,甲公司对市场的现状进行了分析:(1)目前中国的手机市场竞争激烈,苹果、三星、小米、联想等品牌手机都在争抢这个市场;(2)除此之外,中国新兴的本土品牌手机异军突起,都想分一杯羹;(3)现在的手机行业,大屏智能手机日趋热销,尤其针对青年消费者,大屏智能手机更受欢迎。(4)由于在中国手机行业有着太多的手机品牌,因而顾客也有着众多的选择,有着较强的讨价还价能力。(5)为缓解低价格带来的压力,甲公司在选择原材料供应商方面也极尽苛刻,甲公司多选择与供应商长期合作的方式,在不同的生产地区与不同的供应商签订供应合同,不存在对某一供应商绝对的依赖,且能够控制其价格。 以往商用手机只是甲公司手机业务中的一部分,2011 年甲公司借助其在手机业务中的龙头地位优势加强了在商用手机市场领域中的开发,拟设计 4G 终端功能,通过与移动通信商的通力合作,引进移动通信商新开发的 4G 功能软件,实现高速上网、视频通话、电视/视频、音乐、在线游戏、手机阅读、手机导航/路况/定位、家庭视频监控、家庭多媒体电话、远程医疗监控、移动医疗护理等功能,提升其现有商用手机的竞争地位。 资料二:甲公司于 2011 年 5 月 21 日发行了 100 万份面值为 200 元、年利率 1.75%,并于 2018年 5 月 21 日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可选择在 2011 年 8 月 21 日至债券到期日内任何时间,按 20 元的初始转股价(在若干情况下可予以调整)转换成该公司股票。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还设置了赎回条款和回售条款,即股票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内的收市价均最少为每个交易日所适用的转股价的 130%,甲公司可以选择以相等于债券本金金额 100%的赎回价,连同任何应计利息,赎回全部或部分债券;根据回售条款,2016 年 5 月 21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可转换公司债券以面值 130%的价格回售给发行公司。截止到 2015 年 6 月 30 日,该日每股价格达到 27 元。 要求:根据资料一和资料二,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根据资料二,说明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具备了哪些基本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