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上市公司甲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审计情况,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2018年度甲公司向其控股股东购入一项重大业务。审计项目组认为该交易是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存在特别风险。 (2)甲公司管理层在未审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其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交易按照等同于公平交易中通行的条款执行。审计项目组将甲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价格与相同原材料活跃市场价格进行比较,未发现明显差异,据此认为该项披露不存在重大错报。 (3)因不拟信赖甲公司建立的与识别、记录和报告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审计项目组未了解和测试这些控制,通过实施细节测试应对相关重大错报风险。 (4)2018年,甲公司以500万元向具有支配性影响的母公司购买一项资产,A注册会计师了解到该交易已经董事会授权和批准,因此,认为不存在重大错报风险,拟通过检查合同等相关支持性文件获取审计证据。 (5)审计项目组向甲公司管理层获取了下列与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相关的书面声明:①已向注册会计师披露了全部已知的关联方名称;②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进行了恰当的会计处理和披露;③所有关联方交易均不涉及未予披露的“背后协议”。 要求: (1)针对上述第(1)项,指出审计项目组应当采取哪些应对措施。 (2)针对上述第(2)至(5)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提出改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