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生产性外商出口企业,1994年在我国某经济特区依法设立,经营期15年,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地方所得税税率3%.1994-2001年的盈亏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40 -10 30 50 60 20 -15 -70
2002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5000万元(其中出口产品销售收入3800万元),租金收入100万元;
(2)应扣除的产品销售成本3614万元;产品销售费用200万元;与租金收入有关的费用支出20万元;
(3)应缴纳的增值税100万元、消费税181万元、营业税5万元;
(4)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交际应酬费60万元;新产品技术开发费68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支付给上级主管单位的管理费40万元)。2001年新产品技术开发费用为40万元;
(5)4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厂房扩建,借款期限1年,当年向银行支付了3个季度的借款利息22.5万元,该厂房8月31日竣工结算并交付使用。6月1日为弥补流动资金不足,经批准向其他企业融资100,借款期限1年,年利率12%,按月付息,本年实际支付利息7万元。其他财务费用0.5万元。以上利息支出全部计入财务费用;
(6)营业外支出80万元(其中税收滞纳金3万元,向其他企业直接捐赠1万元,通过我国境内非盈利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赠20万元,意外事故净损失18万元,向关联科研机构资助研究开发费用10万元);
(7)购买国产设备投资80万元,经核准允许抵扣当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资料,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所得税前允许扣除的交际应酬费、新产品技术开发费和营业外支出为( )万元。 A.119
B.153
C.187
D.194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