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一、注意事项
1.本卷总分100分,限时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
2.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试卷和答题卡(第一、三页)相应位置上;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第一页准考证号的信息点。
3.看清答题卡题号位置,每题都要用黑色钢笔(签字笔)作答在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作答在其他位置上的一律无效。
4.请仔细阅读给定的资料内容,然后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作答。
5.答题结束后,将题本和答题卡一并交给监考人员。上交时,务必请他(她)在你的准考证上签收。否则,若题本和答题卡遗失,由你承担责任。
严禁折叠答题卡!
二、给定资料
(1)2006年10月16日《陕西日报》报道: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城市建设与改造工程日渐增多。近几年来,西安市的基础设施、市容市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有目共睹的。但是,令人不解的是,道路上那种挖了填、填了又挖的"拉链马路"现象却常能看到。据群众反映,西安市的许多街道近年来都被反复开挖过。西安市环南路以南就有许多条街道正在进行污水、雨水管道建设施工,街道普遍被挖出几米的深沟,而其中多数街道都是近几年才刚刚修好的。因开挖街道封闭交通,不仅机动车无法通行,就是人们步行通过都非常困难,并且造成附近开挖街道上车辆严重拥堵。记者最近在施工街道附近未开挖的太乙路看到。中午12时左右和下午6时以后,堵车现象非常严重,整条道路都被各种机动车堵得水泄不通。太乙路十字口东、西、南、北四条大街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均挤满了机动车,自行车和行人通过非常困难。现场的许多群众议论道:"一条路刚修好又挖开,能不堵吗?现在的路是越修越堵,越堵越修。"一位老师傅说:"这些马路前几年就经常开挖,什么水管、电缆、天然气管、光缆等,铺一次挖一次,刚刚建好,又挖开了。好像就没有完工的时候!马路如同'拉链'随时都可拉开又被拉上。为什么不能一次开挖把这些事情都干好呢?政府为啥不协调管理好这些事情?道路开挖不知何时能画上句号。"
马路不断地被"开膛破肚",表面上看是规划建设时没有考虑日后新的需要,致使后来增加新功能或发现新问题时不得不重新挖开,实际上却潜伏着我们在城市开发建设中最为严重的危机。据了解,这种情况在全国大多数城市都普遍存大。"拉链马路"在影响城市面貌和市民生活的同时,更重要的是造成了资源的巨大浪费。据了解,道路重新开挖导致损坏设施的估价为:沥清路面每平方米300余元、水泥路面每平方米170元至200余元、普通人行道每平方米100余元;路沿石每米90元、下水管道每米1000余元、排水管网接人城市管网每处8000余元。加上施工人员工钱等等,合计每挖一平方米城市道路平均花费至少上万元,这样的浪费是何等巨大!
听说,早在10年前我国就已引进了"非开挖铺管技术",西安前两年好像也采用过。但使用这种技术的成本较直接开挖路面高许多。因此,一些单位宁愿在大街上动大手术,也不愿采用它。
那么,马路经常挖开又被填上,成为群众所说的"拉链马路',的症结何在?有关专家认为:其一,市政缺乏统一的规划与管理。供水、供气、供电、电信、排污和道路拓宽等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开挖施工各行其是,常常是你刚铺好我又接着开挖,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其二,开挖建设单位互不隶属。城市建设在快速发展,各种公用、民用新管绩溪断延伸,旧管线也需不断维护更新。于是,各单位便自主其事,挖挖填填就永远没完没了。其三,城市地下管线规建缺乏系统性。一些城市地下管线铺建本身就缺乏系统规划,乃至于城市发展加快与规划严重滞后的矛盾愈加突出。其四,对道路开挖事项缺乏统一严格的管理与规定。对行业与部门擅自开挖缺乏监管、处罚,导致开挖过滥、过频。
"拉链马路"不仅堵塞交通,带来安全隐患,还污染环境,造成巨大浪费。对此,群众怨声载道。那么,怎样才能真正改变这种状况呢?
首先,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马路开挖事项的管理,并出台具体措施加以治理。如北京、重庆等城市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后交付使用未满5年或大修后未满3年的城市道路,不得挖掘。但要从根本上治理"拉链马路"现象,重要的还在于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的关系。政府有权限、有能力也有责任对马路开挖事项进行统一管理,就必须改革目前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的行政体制,以全面提高整个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
其次,应有一个统一的部门或协会单独管理道路施工。有开挖需求的部门与单位应向其提前报告开挖计划,以便统筹统管,彻底改变目前的这种无序状态。即由统一的部门协调出合理的时间与方式开挖,以减少连续开挖。另外,城市建设应预留各种管线位置与出口。据了解。北京新建重要道路,在工程开建时市就预留市政管线通道,这种具有前瞻性的规划设计预留的作法,体现了科学的城市建设观和发展观,值得我们学习。
土耳其诗人纳乔姆。希格梅有一句名言:"人一生中有两样东西是永远不能忘却的,这就是母亲的面孔和城市的面貌。"而目前呈现在我们市民面前不断开挖的城市道路,将让我们记住了一个怎样的城市面貌呢?
(2)2005年8月3日《中国青年报》撰文指出,《北京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已由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规定,新建后交付使用未满5年的城市道路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确需挖掘的,市管道路由市路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区管道路由区交通路政部门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城市道路挖了铺、铺了挖的"拉链"现象,为人们所诟病。北京市规定新建5年内不得开挖。对于遏制"拉链马路"现象漫延无疑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就"5年内不得开挖"这个具体规定而言,又似可一分为二地看待——它一方面增强了法规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又是以一种简单的、一刀切的方式,来规范复杂的城市道路管理,难免会在实践中遭遇这样那样的尴尬。举个简单的例子:目前位于北京市城乡结合部的新建道路,由于眼下沿路居民较少,未必铺设有网络宽带、数字电视等地下电缆,而随着沿路居民迅速增加,这些电缆又急需铺设。如果不允许开挖马路,居民们是否非等到5年之后才能用上宽带、看上数字电视?如果作用"特殊情况"允许开挖,那么,什么样的情况才算"特殊"如何认定?这恐怕又是一个问题。
实际上,"拉链马路"问题产生的症结在于政出多门、各行其事。如煤气公司管煤气管道铺设,自来水公司管自来水管铺设,电力部门管电缆铺设,他们都各铺各的,各挖各的。缺少统一的协调和管理。因此,要解决"拉链马路"问题,必须协调各部门、各单位的关系,对马路开挖事项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说,其治本之策在于改革目前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的行政管理体制。硬性规定新建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固然能起到相当积极的作用,但显然没有切中问题的要害,不是对症下药,而只是以形式化手段来管理马路,就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3)据相关专业媒体介绍,发达国家市政建设,其地下设施投入要占总投入费用的一半还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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