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1.(1) 存货监盘计划中目标、范围和时间的错误存货监盘计划中目标存在的错误:缺范围,少了存货的所有权。存货监盘的目的在于确证:丙公司记录的所有存货确实存在(存在认定),已经反映了丙公司拥有的全部存货(完整性认定),并属于丙公司的合法财产(权利和义务认定)。
存货监盘计划中范围存在的错误:监盘范围仅包括“库存”存货,没有包括存放在外地公共仓库的存货(玻璃);水泥不属于丙公司的存货,不应纳入监盘范围。
存货监盘计划中时间存在的错误:观察与检查的时间应与丙公司的盘点时间一致,即20×7年12月29日至31日。
(2)存货监盘计划中程序不恰当及改进意见
程序1不恰当,应改为:复核或与管理层讨论存货盘点计划。
程序2不恰当,应改为:观察丙公司事先制订的存货盘点计划是否得到了贯彻执行以及盘点人员是否准确无误地记录了被盘点存货的数量和状况。
程序3不恰当,应改为:检查相关凭证以证实截止日前所有已确认为销售但尚未装运出库的存货均未纳入盘点范围内(且未包括在截止日存货的账面余额中)。
程序4不恰当,应改为:对于存放在外地公用仓库的玻璃,应当向该公用仓库发函询证,以获取该公用仓库的书面确认函。
此外,该计划没有列明监盘人员的分工以及将要检查的存货范围。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