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高校后勤实体,经营学生公寓和对外营业的宾馆及学生食堂而获得的租金和服务性收入,免征营业税,但利用学生公寓或教师公寓等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向社会人员提供服务而获得的租金和其他各种服务性收入,应按现行规定计征营业税。 2012年1月份取得以下收入:
(1)学生公寓收取收入40 000元。
(2)代售大型演唱会门票21 000元,其中包括代售手续费1 000元。
(3)宾馆取得收入80 000元。
(4)学生食堂为社会人员提供快餐盒饭28 000元。
(5)将部分房产对外出租,收取全年租金60 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分别计算上述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
(2)计算该高校应代扣代缴的营业税。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