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个税法的决定。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修改的内容,从2011年9月1日起,工薪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每月2 000元提高到3 500元.工薪所得税率表由9级减至7级,取消了l5%和40%两档税率,最低一档税率从5%降至3%。然而,在上海、厦门、天津武清、河北唐山等地,一些税务部门仍然按2 000元起征个税。面对质疑.一些税务部门辩称,由于软件没有升级更新,只能先按2 000元起征个税。 税务部门的软件是否真需要更新暂且不论,这种与民争利的税收观念倒是真该全面“更新”了。从新个税法提高个税起征点,到财政部、国税总局决定房产证加名不征税.再到“十二五”规划提出进一步简化税制,特别是对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进行减税改革。都体现了减轻税负、还利于民的理念。各级税务部门应当大力摒除与民争利的观念,对各种拖延、抵制减税政策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问责,各项还利于民的减税改革措施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以“降低税负”为主题,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700。900字的议论文。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