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企业对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有关资料如下:(1)甲企业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为35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
(2)按合同规定,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用23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应支
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300元(假定不考虑运费增值税抵扣问题)。
(4)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完成后的材料计划成本为40000元,该批材料已验收入库。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第题。
根据资料(1)、(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委托加工物资的账面价值是35000元
B.委托加工物资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为700元
C.计算消费税的金额应以含增值税金额来计算
D.计算增值税的金额应以含消费税的金额来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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