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A、B、C三位股东于2009年12月31日共同出资没立,注册资本为1600万元,出资协议约定,A、B、C三位股东的股权比例分别是:40%、35%、25%,有关资料如下。(1)2009年12月31日三位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公允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
出资者 |
货币资金 | 实物资产 | 无形资产 | 合计 |
A | 540 | 100(专利权) | 640 | |
B | 260 | 300(设备) | 560 | |
C | 340 | 60(轿车) | 400 | |
合计 | 1140 | 360 | 100 | 1600 |
(3)2011年分配2010年现金股利200万元,于3月份支付。2011年12月31日,D股东加入本公司,将甲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600万元增加到2000万元,D股东以银行存款200万元及一批原材料(原材料市场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出资,占增资后注册资本的10%.其余的200万元增资由A、B、C三个股东按照原有的出资比例来出资。2011年12月31日,四位股东的出资全部到位,并办理了相关的法律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各题。
甲公司2010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 A.1400万元
B.1600万元
C.2400万元
D.2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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