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南方某市的内资房地产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准备开发两个项目。2011年发生以下业务: (1)有偿受让市内一块15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地价款4 500万元,公司将其中60%建造高级公寓出售,40%准备开发写字楼。
(2)进行15万平方米土地的“三通一平”工作,共耗资1 600万元。其资金来源系向银行借款,向银行支付借款利息80万元。
(3)高级公寓开发成本为:建安工程费3 000万元、基础设施800万元、公共配套设施500万元、开发间接费用380万元。
(4)发生与开发高级公寓有关的期间费用为:管理费用12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80万元):销售费用4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350万元,业务宣传费30万元);财务费用500万元。
(5)建造同类型高级公寓3栋,其中:1号楼总销售面积2万平方米,平均售价3 200元/平方米;2号楼总销售面积1万平方米,平均售价3 000元/平方米;3号楼总销售面积0.5万平方米,全部无偿赠送给相关协作单位。三栋高级公寓均在当年售完,并于12月底交付业主使用。
(6)与转让房地产项目有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假定为8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收入。
(2)计算企业税前扣除的销售成本。
(3)计算企业税前可扣除的招待费。
(4)计算企业税前扣除的管理费用。
(5)计算企业税前扣除的销售费用。
(6)计算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
(7)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
(8)计算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