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案情】甲与乙系前后院邻居。2018年12月20日,乙怀疑由于甲家的原因造成其院内积水,对甲进行辱骂,后双方互相厮打,各自受到损伤,经鉴定均为轻微伤。县公安局经过调查,向甲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该局准备对其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300元,甲提出了申辩意见后,县公安局最终作出的决定内容与事先告知内容相同。同时,该局决定对乙行政拘留三日,并处罚款100元。甲不服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政府于2019年3月10日作出维持决定。甲不服,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1.县公安局未适用听证程序即对甲作出处罚是否合法?为什么?
2.请简述县政府处理甲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方式。
3.请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并说明理由。
4.法院如何作出本案判决?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