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x公司和Y公司为两家上市公司,均按照净利润额的10%计提盈余公积,2007年度的财务报告均于2008年4月:30日批准对外报出。发生的有关事项如下:(1)X公司2007年12月1日,收到法院通知,被告知Y公司状告x公司侵犯其专利权。Y公哥认为,X公司未经其同意,在试销的新产品中采用了Y公司的专利技术,要求x公司停止该项新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要求赔偿损失400万元,x公司2007年12月31日根据有关分析、测试情况及法律顾问的意见,认为新产品很可能侵犯了Y公司的专利权,x公司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为60%,胜诉的可能性为40%;如败诉,赔偿金额估计在300~450万元之间,并需要支付诉讼费用6万元(假定此事项中败诉一方承担诉讼费用,Y公司在起诉时并未垫付诉讼费)。此外x公司经过测试情况认为该新产品的主要技术部分是委托W公司开发的,经与w公司反复协商,x公司基本确定可以从w公司获得赔偿150万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诉讼尚处在审理当中。
(2)2008年2月15日,法院判决x公司向Y公司赔偿345万元,并负担诉讼费用6万元。x公司和Y公司不再上诉。
(3)2008年2月16日,支付对Y公司的赔偿款和法院诉讼费用。
(4)2008年3月17日,X公司从W公司获得赔偿150万元。
(5)假定不考虑纳税调整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要求:
(1)编制X公司有关会计分录;
(2)编制Y公司有关会计分录。(答案中以万元为单位)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