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美利公司签订了一出口巴旦木的合同,合同约定货物品质为三级,信用证支付。交货时甲公司因库存三级巴旦木缺货,便改装二级货,并在发票上注明货品二级,货款仍按原定三级货价格计收。在办理议付时,银行认为发票注明该批货物的品级与信用 证规定的三级品不符,因而拒绝收单付款。美利公司认为该货有特殊用途,因而不能接受甲公司所交的二级货,并主张甲公司应承担未按合同规定交货的责任。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银行可以发票与信用证不符为由拒绝收单付款
B.甲公司所交货物品级比合同规定得高,甲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C.银行不应拒绝收单付款
D.本案信用证的受益人为中国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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