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2021年12月初,A材料账面余额为90000元。该企业12月份发生的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5日,购入A材料1000千克,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3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9000元。购入该批材料发生保险费1000元,发生运杂费4000元,运输过程中发生合理损耗10千克。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均已通过银行付讫。
(2)15日,委托外单位加工B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发出B材料成本为70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2600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0000元,材料加工完毕验收入库,款项均已支付。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3)20日,领用A材料60000元,用于企业专设销售机构办公设备的日常维修,购入A材料时支付的相应增值税税额为7800元。
(4)31日,生产领用A材料一批,该批材料成本为15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元表示。)
根据资料(2),下列各项中,关于甲企业委托加工业务会计处理表述正确的是()。
A.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为90000元
B.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为100000元
C.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00元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D.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00元应记入“应交税费”科目的借方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