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19年1月1日,众诚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给海顺公司一台大型机器设备,合同价4300万元。众诚公司已发出商品,并且于发出商品当日由海顺公司取得该设备的控制权;同时约定,合同签订日收取300万元,剩余的部分按五次于每年末等额收取,该收款具有重大融资性质。销售当日该设备的公允价值为3764万元,实际利率为5%。众诚公司发出商品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为688万元,并于当天收到增值税额688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2×19年末,该长期应收款在众诚公司资产负债表“长期应收款”项目列示的金额为()万元。
A.3500 B.3200
C.2837
D.2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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