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是一富商,因嫌自己的结发妻乙年老色衰,另寻他欢,遂于2002年和2003年分别在A县和B市买来两套商品房,让自己的情妇刘娟和林芬暂时居住。2002年,又公开和情妇刘娟居住在一起。2004年1月刘娟生育一子,甲得意之余,公开摆酒设宴,娶刘娟为二房妻子。乙得知后,十分伤心,要与甲离婚。甲同意离婚,但不同意乙分割其在A县和B市的两套商品房,乙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这两套商品房。关于在A县和B市的两套商品房的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有权分割这两套商品房 B.刘娟有权分割这两套商品房。
C.刘娟有权分割这两套商品房中的一套,因为其已生育一子
D.林芬如果属于受骗并不知吴某已经结婚,则有权分割甲的两套商品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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