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葛某(17岁)盗窃秦某(15岁)的笔记本电脑,涉嫌盗窃罪,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题。 法院审理葛某盗窃案时,下列关于审理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通知葛某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葛某的法定代理人.葛某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可以通知葛某的其他成年近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
B.经法院邀请,到场的葛某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可以参与对葛某的法庭教育工作
C.对葛某情况的调查报告,以及辩护人提交的有关葛某情况的书面材料,法庭应当审查并听取控辩双方意见。上述报告和材料可以作为法庭教育的参考和定罪量刑的证据
D.经葛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法院可以对葛某进行心理测评和心理疏导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