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乙、丙共谋对丁女实施奸淫,三人到丁女家楼下后,甲觉得心中害怕,就劝乙、丙放弃,乙、丙不听劝告,甲就在楼下等候,后乙、丙上楼将丁女击昏,对其实施奸淫,离开时二人把丁女床头抽屉里的一万元现金拿出来均分,甲对此并不知情。对此案的认定,下列正确的选项是:
A.甲、乙、丙构成强奸罪、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B.对于强奸罪而言,甲是犯罪中止,乙丙属于犯罪既遂
C.根据共同犯罪中的“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甲对乙丙二人的全部行为负刑事责任
D.此案甲、乙、丙仅就强奸罪成立共同犯罪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