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综合楼工程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总包单位为A承包商,根据总包合同,总包单位将地基基础工程分包给B分包商。总包单位在自购钢筋进场之前按要求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提交了质量保证资料,在监理员的见证下取样送检,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证明钢筋性能检测结果合格,工程师经审查同意该批钢筋进场使用,但在基础工程柱子钢筋工程隐蔽验收时,工程师发现分包商未做钢筋焊接性能试验,工程师责令A承包商在监理人员见证下取样送检,试验发现钢筋焊接性能结果不合格。经过钢筋重新检验,最终确认是由该批钢筋性能不合格而造成的钢筋焊接性能不合格。工程师随即发出不合格项目通知,要求A承包商拆除不合格钢筋工程,同时报告了业主代表。A承包商以本批钢筋已经监理人员验收,不同意拆除,并提出若拆除,应延长工期l0天、补偿直接损失40万元的索赔要求。问题:
(1)《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承包人采购材料的进场程序和相关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2)A承包商是否承担质量责任,为什么?该质量问题存在哪些索赔关系?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