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任何人不得强迫自证其罪”是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重要内容。沉默权制度是该原则在警察讯问中的直接体现。沉默权入法,虽可能妨碍到惩治犯罪.但不应过分夸大沉默权的弊端或因噎废食。从欧美诸国的经验来看,通过制度引导.完全可使被追诉人打破沉默,开口陈述:“你如果作有罪答辩。法官将减轻对你的处罚;但是,如果你不愿意认罪.你有保持沉默的权利”。在日本.确立沉默权制度并未阻止被告人认罪,日本的刑事被告人认罪率高达92.3%。这段文字支持的观点是: A. 沉默权制度有助于实现程序公正
B. 确立沉默权可能对惩治犯罪造成妨碍
C. 沉默权入法并不一定会导致口供丧失
D. 通过制度引导.沉默权的弊端可以完全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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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