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工人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盖章,乙工厂出资1000万元征用土地培训工人,征地和培训工人将近
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法院。 请问: (1)甲公司
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1000万元的损失?为
什么?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