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10年8月20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由甲公司提供6台型号为
3TF6844——0CM7德国产接触器,单价17 300元,总金额为103 800元,预付货款2万
元,其余款项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付清,合同生效后30日内交货。甲公司负责运输,乙
公司决定运输方式(如乙公司不指定,则默认为中铁快运)。合同签订后,乙公司于同年8
月25日支付货款2万元。甲公司分别于同年9月2 日、3日、6日通过中国铁路小件货物
快运先后向乙公司发运3台、2台、1台接触器,乙公司则于同年9月9日付货款5万元。
同年9月15日,乙公司致电甲公司,称只接到5台接触器,且其中有2台接触器损坏,影
响使用,请甲公司予以解决。9月16日,甲公司回函给乙公司,同意先调换2台机器给乙
公司以满足生产需要,并要求乙公司如期付款。此后,甲公司未予调换接触器,乙公司也
未再付货款。10月10 日,甲公司将其对乙公司请求付款的权利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乙
公司,乙公司未予答复。丙公司请求乙公司支付剩余货款遭到拒绝,为此诉至法院。经查,
甲公司于9月6日发运的1台接触器因不可抗力而在运输途中灭失。根据以上内容,回答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成立的时间,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2010年8月20 日
B.2010年8月25日
C.2010年9月9日
D.2010年9月15日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