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山东省某地级市为吸引投资,优化投资环境,决定将破烂残旧、影响市容的书报亭折旧换新。市政府为此专门制定了《山东省×市关于优化投资环境、整顿市容市貌的决定》,并委托“某市报刊零售整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拍卖新书报亭的经营权事宜。20 1 2年7月1 3日,“领导小组”依据该《决定》对该市200多个新书报亭以拍卖经营执照的方式进行拍卖,价高者得。拍得新书报亭执照的人,可以获得5—7年的经营权。通过拍卖,成交的最高价格达到了7.2万元,平均每个书报亭的成交价为1.7万元。拍卖结束后,有33户书报亭原经营者流标,20多户原经营者没有参加投标。市政府认为通过拍卖,可以把书报亭这种社会资源重新分配;而书报亭原经营者对此很不满。他们称2008年9月1日取得经营权时,经过了土地局、规划局等各个部门的审批,五证齐全,每年也按时缴纳各种税费,是合法经营。而且经营权到2012年9月1日才到期。书报亭原经营者欲寻求法律途径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