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甲卷烟生产企业委托乙烟丝加工厂加工烟丝,双方签订的加工合同约定烟叶由甲企业提供,成本60万元,乙企业收取加工费10万元。乙加工厂同类烟丝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乙加工厂已按规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甲企业收回烟丝后,将其中的80%用于生产卷烟,20%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5万元。对上述业务的税务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45万元 B.乙企业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代收代缴消费税
C.甲企业将收回的已税的烟丝对外销售不再征收消费税
D.甲企业将收回的已税烟丝用于生产卷烟,可以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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