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某企业于20×7年5月18日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某公司股票100 000股,买价3.2元/股,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2元/股,另支付给券商的佣金600元,印花税320元,过户费100元。当年12月31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290 000元。次年4月20日以2.6元/股的价格将其全部出售,出售时,支付给券商的佣金500元,印花税260元,过户费100元。试计算该股票出售时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是( )元。
A.-39 840 B.-30 860
C.-40 860
D.-4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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