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妻子遭刑讯逼供谎称杀夫,两年后被裁定无罪”是2007年媒体公布的十大冤案之一。据2007年5月13日《民主与法制时报》报道,江西铅山县的费琴在与丈夫发生口角后的第3天回家时,发现丈夫被人杀害,费琴及其哥哥随即被列为犯罪嫌疑人,一审法院判其无期徒刑。然而江西省高院几番发回重审后,判其无罪。费琴申诉的一个关键点是:自己的有罪供述是在办案民警“施以拳脚”的刑讯逼供下供述的,几名具体办案的刑警后来均承认分四班轮番审讯费琴的事实。结合材料,请论述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确立无罪推定的必要性。
答题要求:
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
2.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3.不少于600字。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