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题:原告陈策出差常住被告邵芬工作的旅馆,便与被告邵芬相识并同邵芬的丈夫田勇也很熟。2001年某日,陈策又出差住宿,邵芬请原告到家吃饭时向其借钱5000元买车,陈同意了,被告邵、田为原告陈留下借据。3个月之后,原告在向被告二人索要欠款时,被告提出用摩托车作价5000元来抵债,原告同意。被告邵芬从原告手中要回了借条。事后,原告因驾驶摩托车被他人撞坏不能使用,于2003年7月起诉,以被告二人所写5000元借据的复印件为证据,要求二人还款。本案中原告提供的借据复印件属于( )。
A.原始证据 B.派生证据
C.直接证据
D.间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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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