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2008年2月,自称是法国人的弗拉向恒金电脑公司订购了5台电脑。后弗拉以法国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为24岁,自己只有22岁,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因此与恒金电脑公司发生纠纷,并打伤了恒金电脑公司的一名员工。恒金电脑公司和该员工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查,弗拉为无国籍人,曾在日本、法国、德国住过,其中在法国居住的时间最久,但并未在任何国家定居,也没有住所。2005年年底弗拉来到中国后一直在北京居住。下列关于弗拉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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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