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中国公民李明准备与朋友孙泉共同成立一家技术开发公司。双方约定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中孙泉准备以120万元货币资金出资,占公司40%的股份,剩下的股份由李明以实物、无形资产或货币进行出资。李明手上现拥有可以作为出资的资产包括:一套位于商业中心的价值为180万元商品房、一个价值为80万元的专利技术、银行存款100万元。 现在李明可供选择的投资方案有以下两种:
方案1:以商品房作价入股,专利技术每年收取公司8万元的特许使用费给公司使用。方案2:以银行存款和专利技术作价入股,商品房以年租金10万元出租给公司使用。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无需计算金额)
(1)方案1中,李明以商品房作价出资是否需要纳营业税?简要说明理由。
(2)方案1中,李明收取专利技术特许使用费应缴纳哪些税费?
(3)方案2中,李明以专利技术作价入股是否需要纳营业税?简要说明理由。
(4)方案2中,李明商品房出租行为应缴纳哪些税费?
参考答案: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