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制造业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所得税税率为25%,假定销售商品、原材料和提供服务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商品、原材料售价中不含增值税。2021年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3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按商品标价计算的金额为300万元。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200万元。由于是成批销售,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2)5月10日,甲公司由于产品质量原因对上年出售给丙公司的一批商品按售价给予5%的销售折让,该批商品售价为2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货款已结清。经认定,同意给予折让并以银行存款退还折让款,同时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3)9月10日,销售一批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款项已由银行收妥。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6万元。
(4)10月2日,承接一项设备安装服务,合同期为6个月,合同总收入为150万元,已经预收100万元,余额在设备安装完成时收回。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履约进度按照已发生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至2021年12月31日已发生的成本为60万元(通过“合同履约成本”科目核算),预计完成服务还将发生成本40万元。
(5)11月5日,向本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发放自产产品作为福利。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15万元,市场售价为20万元。
(6)12月31日,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投资收益50万元,以银行存款支付销售费用1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5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根据资料(1)至(5),甲公司2021年利润表中“营业收入”的金额是( )万元。
A.390
B.350
C.260
D.280